根据大亚湾新材料创新产业园场地平整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首期)监理招标文件******委员会评审确定,现将该项目有关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工程编号:惠公易建大亚湾【2021】051
工程名称:大亚湾新材料创新产业园场地平整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首期)监理
招标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下浮率) | 质量等级 | 工期 |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注册编号 |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 综合得分 | 名次 |
广州******有限公司 | 0.68% | 合格 |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其中施工工期为360日历天。 | 汪军明 ****** | 李建伟 | 93.77 | 1 |
******有限公司 | 1.39% | 合格 |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其中施工工期为360日历天。 | 鲁志艳 ****** | 张封 | 78.06 | 2 |
福建******有限公司 | 0.53% | 合格 |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其中施工工期为360日历天。 | 朱志派 ****** | 陈勇敏 | 75.80 | 3 |
一、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一)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广州******有限公司: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派驻现场监理班子为:总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监理班子成员均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二)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有限公司: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派驻现场监理班子为:总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监理班子成员均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三)第三中标候选人为福建******有限公司: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派驻现场监理班子为:总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监理班子成员均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中标候选人满足本项目招标条件的资质情况)。
二、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1年7月30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3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2人;
2、评标专家5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
3、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名单:
(1)福建******有限公司;(2)广州******有限公司;(3)******有限公司;(4)******有限公司。
(四)初******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经对各投标文件的审查,4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通过初步评审,进入下一步评审
(五)详细评审情况:******委员会的评委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综合评估得分排序,按从高至底的排序进行排名,推荐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五)废标情况:无
******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州******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福建******有限公司
(七)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公示期间,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答复期间将暂停招投标活动;如招标人答复之后还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纪委监察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同时,将书面材料抄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地址:惠州大亚湾科技创新园科技路1号创新大厦3楼,联系电话:0752-******)。
项目开标时间:2021-07-30
公示开始时间:2021-08-09
公示结束时间:2021-08-11